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第五监狱就监舍用卫生清洁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S5J-B201706073二.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监舍用卫生清洁用品采购1批15万元目录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资质。 (3)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包括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7-07-13至2017-07-2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第五监狱行政办公楼一楼101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2 09:00:00七.投标地址:浙江省第五监狱东部监区东办公楼一楼八.开标时间:2017-08-02 09:00:00九.开标地址:浙江省第五监狱东部监区东办公楼一楼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第五监狱开户银行: 建行金华市金西支行银行账号:33001676747059000430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第五监狱联系人:石女士联系电话:0579-82216655、82216167传真: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倪文良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