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就江山市上余镇集镇卫生保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 ZC2017ZFCG-0704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江山市上余镇集镇卫生保洁采购项目7人20万元本项目承包内容为上余镇集镇范围。具体为:兴余路(开发区路中―大溪滩交警中队)、兴余路―上余派出所、兴余路―农商行上余分理处门口、兴余路经新有色―开发区路口、龙街经大溪滩大桥―集镇垃圾中转站、入镇口―加油站之间的集镇小区、镇政府大院所有目视范围内的垃圾保洁及清运。(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发售时间:2017-07-13至2017-07-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sztb.org)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sztb.org)自行下载)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3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7-24 09:0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 八.谈判时间:2017-07-24 09:00:0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元):3800.00元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户名):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鹿溪中路支行银行账号:1209230209200030466 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报名,报名费:300元,(谈判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sztb.org)自行下载)。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sztb.org)。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4.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鹿溪中路支行,账号:1209230209200030466,咨询电话:0570-4015077,15268070959(510959)。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8时00分00秒,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54997277@qq.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也应于谈判前交代理机构。六、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谈判响应方候选人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15268070959(510959)传真:0570-4015077地址: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867009858传真:地址:江山市上余镇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联系人:夏科长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传真:0570-4033197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附件信息:卫生保洁谈判文件.7z42.2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