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容环卫管理处垃圾破碎机交易公告
2017-07-14 17:09:05|作者:清洁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市容环卫管理处委托,就垃圾破碎机环卫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JHC2017-WL6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一垃圾破碎机1台360000本机主要用于撕碎废旧家具(沙发、床垫、床架、衣柜等)、木头、废轮胎及其他大件物品。撕碎后物品外形尺寸不大于20cm。主轴数量:双轴,主轴有效长度:1200mm,电机功率:2*45kw过载保护:微电脑自动保护刀片材质:SKD-11,破碎效率:≥4000kg/h,进料斗沿口尺寸:1800*900±5%,进料斗材质:高强度钢板。机座高度:≥1200mm,机座材质:优质槽钢,配套设备:板链输送带一套不少于6米及11kw传动电机一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本项目供货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注:允许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具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整八、投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三)九、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整十、开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三)十一、投标保证金:柒仟元 人民币,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须由供应商在2017年8月3日16时前交纳并到账;(2)、交纳方式:电汇/银行转账(3)、收款人信息: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开户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580008929000018注:保证金缴纳凭证应注明“垃圾破碎机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十二、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温岭市市容环卫管理处地址:温岭市体育场路518号联系人:谢兴昌联系电话:1385865878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联系人:刘颖 王肖怡 潘陵鑫联系电话:0576-86109806 传真:0576-86109806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传真:0576-8608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