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中实-关于厦港、开元片区道路、社区保洁服务(2017-ZS417)公开招标项目的更改通知 | |
| 代理机构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 更正事项、内容: |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二、接采购人通知,对 “厦港、开元片区道路、社区保洁服务 ”(招标编号:2017-ZS417)公开招标项目部分要求进行如下调整:
(一)已取得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等级甲级证书的福建省外的投标单位可不必到福建省环卫协会备案。
(二)本次招标,采购人原则上采取“新招一名保洁员撤离一名旧保洁员”的方式逐步撤离原片区保洁员,三个月后未被吸纳的保洁员将全部撤离,因此留用人数由中标人根据招聘进度和保洁员个人意愿确定。原片区保洁员工资由采购人发放,发放的工资从中标金额中扣除(工资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经核实,开元片区最低机械车辆投入数有误,调整如下表。
开元片区环卫作业保洁人员及作业车辆最低标准 道路保洁 社区保洁 扫路车 洗扫车 洒水车 小型道路 养护车 电动 收集车 三轮保洁车 150人 100人 8辆 4辆 1辆 3辆 20辆 100辆 (四)评分办法技术评分项 1.1.7 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所指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仅限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五)评分办法技术评分项 1.1.9 中“…考评成绩≥90分…”调整为“…考评成绩为优秀及以上的…”。
(六)评分办法商务评分项 1.2.5 中“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业绩”系指已经执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合同。
(七)附件1开元片区社区保洁服务技术方案,项目基本情况2.2.1中,开元片区作业面积小计修改为666734.12平方米。
三、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592-2297862; |
| 更正日期: | 2017-07-14 18:2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