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经投集团相关物业保洁和安保服务项目
的补充文件1
本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未明确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5页第7行“乙方派出人员为:食品园区安保人员6人,保洁人员2人;华云路园区安保人员2人,保洁人员1人”改为“乙方派出人员为:食品园区安保人员7人;华云路园区安保人员3人”。
2、招标文件第12页倒数第2行“垃圾清运至环卫、化粪池清运按实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另计”删除。明确本项目中的垃圾清运至环卫、化粪池清运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