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武汉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物业管理资格采购项目

2017-07-17 10:50:38|作者:清洁吧

武汉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物业管理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17]-275号政府采购计划表,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十四中学的委托,对其武汉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CG2017C02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物业管理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5万元/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具体需求如下,详细内容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类别:服务

(2)基本情况:少逸楼、逸夫楼、正寰楼、艺术楼、学生公寓楼、公共卫生间、三厅等七栋楼以及田径场、篮球场、室外广场组成。学校总面积57818.92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948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83.77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15123.51平方米,校园内道路面积15601.58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6116.85平方米,学校公共卫生间面积939.60平方米,住读学生保持300人左右,学校在校学生人数1700余人,拥有教职工150余人。

(3)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4)服务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具有项目业绩(需要提供物业合同);

4 、投标人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5、投标人能提供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2号楼(物业管理公司楼上)1209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期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物业管理壹级资质原件、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具有项目业绩(需要提供物业合同)原件、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所有报名资料还需准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2号楼(物业管理公司楼上)1502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下午2:30时整(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2号楼(物业管理公司楼上)1502室。

(二)时间:2017年8月8日下午2:30时整(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招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23个日历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第十四中学

联 系 人:单老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2号楼1209室

联 系 人:易珍

电 话:027-88864081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8936965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湖北保都招标网

(网址:http://www.bdzb.com.cn)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