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水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其物业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水市中医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2017-CS012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环境保洁服务拟定人员13名,包含如下服务内容
1、保洁范围 2、保洁要求
3、时间要求 4、含所有清洁物品、器具、工具
(详细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及内容)
四、预算金额:约为45万元。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应具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暂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且年审合格;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保证金的形式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费单须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单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单独递交一份至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行
行号:105535400201
户名: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2050181373600000004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7月 13 日 9:00 (以到账时间及网上确认时间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申请人,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年 6月 23日止(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水市老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受贿档案告知函、资质证书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3 日 9 时 00 分00秒(注当日 8 时 00 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 7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2、磋商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2号评标室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水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397299593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女士、熊女士
联系电话:13409635022、13886867982
采购人签字盖章:
2017年 6月 16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项目类别: | 广水市中医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GZC-2017-CS012 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服务类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广水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孙主任 13972995932 |
3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付女士、熊女士 13409635022、13886867982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60 日历天 |
5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9000元(玖仟元整)。 磋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供应商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内有效。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行 户名: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行号:105535400201 账号:42050181373600000004 |
6 | 采购预算: | 采购拦标价:人民币45万元整 供应商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公布拦标价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
7 | 联合体形式: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 |
8 | 对磋商文件提交答疑(澄清与修改)的截止时间: |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7:00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磋商文件的提问,将不予受理。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7月7 日17:00。 |
9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7月13日9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2号评标室 |
10 | 磋商开启会议时间(以下简称磋商会议)及地点 | 磋商会议时间:2017年 7月13日9 时00分 磋商会议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2号评标室 |
1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 2 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款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3 | 中标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
14 | 磋商会议现场供应商参会人员身份核实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会并证明其参会身份。法定代表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