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 | SZCGS2017-0089 | |||||
发布日期 | 2017年 7月 17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项目名称 | 舒城经济开发区永丰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2、采购人 |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墩村民委员会 | |||||
3、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5、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采购预算 | 130万元 | |||||
2、服务地点 | 舒城经济开发区永丰小区一期 | |||||
3、服务周期(合同期)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
4、采购内容 | 委托服务面积约76082㎡,其中住宅面积60310㎡、商业及配套设施面积7472㎡、地下车库8300㎡。供应商负责小区内的道路、绿化、楼道、楼梯、电梯、地下室等部位保洁、基础设施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 |||||
5、标包划分 | 一个包 | |||||
6、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2. 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 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三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含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须常驻现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7年4月-6月(共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 ||||||
1、报名时间 | 2017年7月18日8:00分至 2017年7月24日17:30分 | |||||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7年7月18日8:00分至 2017年8月9日9:00分 |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
4、开标时间 | 2017年8月9日9:00分 | |||||
五、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墩村民委员会 | 集中采购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 |||
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1300 | |||
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人: | 汪工 | |||
电话: | 0564-8666223 | 电话: | 0564-8568652 | |||
传真: | 传真: | 0564-8568651 | ||||
六、备注 | ||||||
1、本项目须通过CA锁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诚信库登记核验及CA专用锁流程和所需材料”(网址链接:http://www.laztb.gov.cn/lazbb/infodetail/?infoid=060a60bb-fc31-4025-af6a-a747480a0a0c categoryNum=005001)。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入库登记并领取CA锁,对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截止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采购人(采购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栏) | ||||||
监管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