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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桥城区河道保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17 21:29:18|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路桥城区河道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路采招[2017]21号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路桥城区河道保洁服务1年191.800000万元路桥城区河道保洁服务(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具有河道保洁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3、参加该项目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7-07-17至2017-07-3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报名/发售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路桥区政府大院内)3.标书售价(元):0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9 14:40:00七.投标地址: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八.开标时间:2017-08-09 14:40:00九.开标地址: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30000.00交付方式:转帐或电汇收款单位(户名):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路桥城西支行银行账号:3301090120100011046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竖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检察部门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4)投标报名表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办理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 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并通过审核及公示合格后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为注册供应商。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潘雅琴联系电话:0576-82921169传真:0576-82401332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2、采购人名称: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蔡荣明联系电话:0576-825169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联系人:丁丹晓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 路采招[2017]21号路桥区环卫处河道保洁.doc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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