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7-17 21:39:10|作者:清洁吧
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一、项目编号:YNSZF-CG-2017-064项目名称: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二、采购内容:人民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取得“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按新证提供,未取得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须出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且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2、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投标企业提供投标人及本公司员工(5人或5人以上)在公司(2017年1月-4月底)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或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内容需具有证明该打印件为有效证件,无需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等字样,可通过二维码查询)加盖投标企业公章;4、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2017年7月24日京时10: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交易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间:2017年7月24日京时10:30时六、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具备参加本次邀请招标资格。七、合格投标人的确定:1、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符合资格预审公告中第三条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要求,如果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2、确定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邀请招标;3、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八、采购项目联系事宜采购单位联系人: 郭连超 电话: 180998365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韩雪松 电话: 0999-8321770联系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392号伊宁市财政局四楼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