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SH243C-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华厦学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7日 20: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7日 20:04 至 2017年07月27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黄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519085、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采购单位 | 厦门华厦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2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6276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zip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华厦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GW2017-SH243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519085、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288号
联系方式:0592-6276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业管理服务,1项;服务期限:3年。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须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二)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的,近三年至少承担一个单项合同每年金额≥人民币300万元的福建省高校物业管理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外的,其在厦门须有注册分公司,且近三年至少承担两个单项合同每年金额≥人民币300万元的福建省高校物业管理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20:04 至 2017年07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 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 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