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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2017-07-18 09:17:37|作者:清洁吧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安置区附属创优路道路工程一期(香山大道至雅瑶河)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

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7】113号批准,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现决定对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8277858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84934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大道西北侧地块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2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7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万9.41平方米,地下6.3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包括试验桩检测、场地土壤氡气浓度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以及主体沉降观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

4、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招标控制价: 3101200.00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发布公告及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7月24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7月28日。

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zb.gd.cn);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1、桩基承载力含单桩竖向抗压静荷载试验不小于1500吨、单桩竖向抗拔静荷载试验;2、桩身完整性检测含低应变法、钻孔取芯法、声波透射法;3、锚杆锁定力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中的:地基基础:1.低应变法、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3.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4.钻芯法、5.声波透射法、6.高应变法7.锚杆试验;工程结构:1.钻芯法、2.回弹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1.土壤氡气浓度、2.室内空气污染物含量测定(TVOC、苯、氨、氡、游离甲醛);工程监测与测量:1.竖向位移(或沉降)、2.倾斜、3.应力应变(或结构内力)),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某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十、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电话: 82778588 。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____(网址:http://____)、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七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附件:
招标申请函.pdf
留用地可研批复.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终稿标办改2017-7-4.doc
招标文件终稿2017-7-11.doc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副本之一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