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2017-2019年道路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 决定对通州湾示范区2017-2019年道路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2017-2019年道路保洁项目
(2)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道路(明细见附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保洁范围详见附件《通州湾示范区道路保洁作业服务量清单》,工作内容:①、道路保洁作业:机(非)机动车道路人工保洁、机扫保洁(含抛、撒、漏建筑材料);②、绿化带拾捡;③、道板人行道清扫(含拔草)。④、道路周边小广告清除;⑤、垃圾收集转运:区域范围的垃圾桶的清运、灭蝇及垃圾箱、果壳箱垃圾收集、擦洗、灭蝇,垃圾收集转运至天楹垃圾处理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规模:道路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共55条道路,预算资金 250万元/年,总额为500万元
(7)服务期限:服务期 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3.5、投标申请人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证中许可内容至少包含清扫、收集。
3.6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作业车辆及物资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电动三轮保洁车30辆,汽车发动机底盘后压式压缩车核定载重量为3T及以上1辆、核定载重量为5T及以上的1辆、汽车发动机底盘扫地车(核定载重量为2T及以上或自重3T及以上)3辆、高压冲洗洒水车1辆(核定载重量为8T及以上)。电动三轮保洁车需提供购置发票,吊桶作业车、扫地车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自有产权证明,车辆在有效期的保险单据及车辆行驶证。以上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3.8、对投标人拟派常驻园区人员的要求: 序号 工种 数量(人) 要求 1 人工清扫、保洁人员 每班不少于30人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 机械保洁人员 每班不少于6人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机械设备操作证。 3 辅助作业人员 每班不少于6人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 管理人员 2人 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 以上人员为每班最少配备人员,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休息日记病事假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
3.9、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核查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清单);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最高限价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发布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5.2获取方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最高限价等资料下载可通过“通州湾示范区招投标信息http://www.ntbh.gov.cn”或者“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112.25.20.117/ntbhztb/”招投标信息→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或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告知的其他方式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8月0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开标室以大厅电子显示屏为准,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北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州湾示范区招投标信息http://www.ntbh.gov.cn”或者“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112.25.20.117/ntbhzt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862806399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 系 人: 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2017 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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