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 |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专业技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专业技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9-1071)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7月10日14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2楼开标厅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专业技术保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N2017-09-1071
3、主要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负责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内部所有设备、设施的净化保洁工作,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涂装质量缺陷分析,配合招标人对涂装质量进行控制及质量问题的整改(包括减少颗粒、纤维、缩孔等质量问题)。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重庆安仁工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5-1
预计中标金额:
2860000元/年(双班)
2400000元/年(单班)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重庆立洋汉斯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5号财富园财富2号A栋3楼1-6号
预计中标金额:
3327000元/年(双班)
2520000元/年(单班)
6、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省三达防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凤阳路澳澜宝邸大厦B座508室
预计中标金额:
3563111元/年(双班)
3032109元/年(单班)
公示期:自2017 年7月17日 至2017 年7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南岗科技园大别山路9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