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564号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物业管理资质; (4)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办事平台 供应商注册为 有效 状态。注: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25日 17:30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3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答疑会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5: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财政局4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财政局4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西阁外3-065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洋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262676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刘庭禄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72-6933963 |
采购文件: | 公开招标公告7.17.docx |
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6,000,000.00 |
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5535955服务年1.0物业管理服务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