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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站区高空保洁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18 22:12:01|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上海浦东机场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及交通中心建筑设施设备的高空部位的保洁服务与管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现将本次招标项目及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站区高空保洁委托管理项目2、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 投标人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高空清洁、建筑物外墙清洁等与本项目类别相关的业务,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相应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证明文件:营业执照);(3)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有效的前述三类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4)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业绩合同内容:高空保洁、建筑物外墙清洁服务; ②单一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③单一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年或外墙(玻璃幕墙)面积不低于100000m2的商业、公共建筑的高空或外墙清洁服务。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关键条款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采购方证明(加盖采购方公章)。关键条款指体现采购方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项目应用地及面积、采购方评价、联系人(含职位说明)、联系方式等,以上条款如缺漏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人自2014 年 6 月 1 日至2017年5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备注: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内有效); (6) 投标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书(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招标方法公开招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19日(周三)至2017年7月25日(周二)(不含双休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启航路300号407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2)保密承诺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均对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招标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180个月。(3)禁区通行证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需进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控制区,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格式,在2017年7月26日(周三)下午16:00时前向招标方提供申请办理临时、短期控制区通行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具体要求随附招标文件一并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要求文件的,现场踏勘时不得进入控制区内,且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本次招投标活动发生的不利后果。5、投标文件的递交(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周五)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代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联 系 人:毛莹羽联系电话:021- 6834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