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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关于采购垃圾清运车项目

2017-07-19 16:17:00|作者:清洁吧

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关于采购垃圾清运车项目



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关于采购垃圾清运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有关情况如下:1、项目编号:YCZFCG -2017-0682、采购内容: 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采购垃圾清运车福田2.5立方3辆、垃圾清运车东风5立方1辆。3、该项目最高预算价:2.5立方垃圾清运车88000.00元/辆,5立方垃圾清运车113000.00/辆,共377000.00元(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4、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30分至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5、报名方式:(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不需要提供);(4)采购人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以上1-4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招标人: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联系人:郝金强 联系电话:155091150888、采购代理机构: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911-8331529 或833153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1)、投标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2)、谈判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3)、谈判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