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司法局,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7270467397
三.采购项目名称:zjyf-2017-01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 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 | 1 | 元 | 50万 | / |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嵊州市甘霖法律服务所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嵊州市甘霖镇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张展 | 嵊州市公安局 | |
何生其 | 嵊州市教体局筹建办 | |
常苏宁 | 嵊州市广电总台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审核《嵊州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采购项目》的有关批文资料。本项目供应商嵊州市甘霖法律服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精神,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嵊州市甘霖法律服务所采购本项目。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司法局,嵊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洪
联系电话:13705850966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83032507
传真:83032507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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