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办事处采购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单位(二)(17C0297)采购公告

2017-07-19 23:12:23|作者:清洁吧


招标编号:ybt_20170718213330866标讯类别: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信息来源:政府公共资源
招标人 :招标代理:

项目概述: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区财政局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拟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覃家岗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名称)采购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名称)服务单位,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面积(㎡)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履约期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办事处采购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单位

约450323

425.55

8.5

合同签订

后一年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和诚信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自本项目招标时间起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员工提供诚信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2、3、5项提供招标文件第七篇第二条第(七)款所列 诚信声明 。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重庆企业须取得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2.具备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B级(含B级)资质以上证书。
3.外地企业须在重庆本地备案,并取得相应备案许可。
(以上资格原件备查)
(三)诚信资格条件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2017年7月18日。
2.重庆本地企业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打印出《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件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企业诚信认定见附件一。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为微型企业的,出示有效证明资料,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北京时间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北京时间14:00。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1.为便于各投标人位顺利快捷地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cqspbjyzx.com), 登记专区 栏目中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
2.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8月2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cqspbjyzx.com), 登记专区 栏目中 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指南 。
3.投标保证金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投标人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投标保证金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投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到账的;
2.投标人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
3.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登记备案的账户信息(包括基本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不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
七、低价风险担保金
本项目收取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最高限价 0.85-成交价。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后,中标人应将低价风险担保金划入采购人指定帐户。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视为无正当理由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项目履约完毕,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退还中标单位的低价风险担保金。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现场踏勘
为减少投标误差,投标人须于在2017年7月27日15:0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四)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项目所有更正公告、补遗文件以及质疑回复(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沙坪坝区门户网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更正公告、补遗文件以及质疑回复文件。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在开、评标期间未配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并对开评标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老师
邮 编:400038
电 话:(023)65360416
传 真:(023)65360416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
(二)采购人: 
联系人(质疑、询问经办人):刘老师
电 话:(023)65559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