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沧州市财政局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晓晨 1393175911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文件制作人:韩静 | 电话:0317-2175593 |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分包名称: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咨询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采购用途: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财建【2017】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供热情况及技术参数,编制《沧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咨询报告。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共90个日历日。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首页“中心公告”中“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217567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4、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5、投标企业实施此项目团队至少同时具备燃气、供热(暖通)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动力)工程师资质,并提供三种证书涉及人员的近期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以上证照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及实施此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员的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原件)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 7、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原件) 8、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原件) 9、燃气、供热(暖通)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动力)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三种证书涉及人员的近期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原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10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10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10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