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 | 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15: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2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6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若宁、吴广浩、苏恩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7816666-8409、8403、8401 | ||
采购单位 | 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东路八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饶晓波、李芸0714-6226779、62332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若宁、吴广浩、苏恩华027-87816666-8409、8403、8401 |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黄石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BCZ-17040536-1712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若宁、吴广浩、苏恩华
项目联系电话:027-87816666-8409、8403、84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东路八号
联系方式:饶晓波、李芸0714-6226779、62332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若宁、吴广浩、苏恩华027-87816666-8409、8403、8401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HBCZ-17040536-171206
3.采购内容(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等):本次招标是黄石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包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163.8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及能力。(3)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6:30时,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七楼)凭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2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