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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建设配套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20 11:37:37|作者:清洁吧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建设配套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建设配套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预算金额¥4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23498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020-8337632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小姐、邓先生 020-37023498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建设配套环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建设配套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HS17HG07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234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20-833763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邓先生 020-370234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内容: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建设配套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 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个别包组或所有的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包组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供应商是2017年新成立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所投包组产品所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① 包组一:供应商若非所投分类果皮箱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项目中分类果皮箱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证明书;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供应商的,应提供所投各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② 包组二:供应商若非所投垃圾桶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项目中垃圾桶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证明书;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供应商的,应提供所投各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③ 包组三: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电动单桶收运车、小型电动扫路车、小水车)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项目中产品(电动单桶收运车、小型电动扫路车、小水车)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证明书;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供应商的,应提供所投各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证明)3) 提供2015年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供应商是2017年新成立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4) 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 提供履行所投包组产品所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 投标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7) ① 包组一:供应商若非所投分类果皮箱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项目中分类果皮箱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证明书;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供应商的,应提供所投各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② 包组二:供应商若非所投垃圾桶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项目中垃圾桶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证明书;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供应商的,应提供所投各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③ 包组三: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电动单桶收运车、小型电动扫路车、小水车)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项目中产品(电动单桶收运车、小型电动扫路车、小水车)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证明书;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供应商的,应提供所投各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注:以上材料参与投标时也须放入投标文件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2)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包组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作用

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

(万元)

包组一

分类果皮箱

2000

对全区主、次干道的在用果皮箱进行更新

240

包组二

240升垃圾桶

3000

对全区主、次干道保洁的在用垃圾桶进行更新

112.5

包组三

电动单桶收运车

70

用于主、次干道的快速保洁,缩短路面零星垃圾的滞留时间

134. 5

小型电动扫路车

10

加大 五路两片 的机械化清扫,缩短路面零星垃圾的滞留时间

手推式小水车

70

用于主、次干道的果皮箱清洗


注: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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