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二?一七年七月一、采购人:宜宾市第一中学校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总计615万元。四、需求论证时间:2017年7月4日五、需求论证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号3楼六、需求论证专家组成: (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二)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三)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七、需求论证专家意见: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内容专家论证意见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本项是指是否属于专门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项目。其他规定: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三)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上下载查询件);(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六)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该项主要是指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售后服务、培训等实质性条款;1、本项目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2、履约时间和履约方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最终验收。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及川财采〔2015〕37号第六条规定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选择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也可选择项目所在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八、资格条件(附件一)九、采购项目需求(附件二)十、评分标准(附后)十一、采购合同(附后)十二、其他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合规、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需求包括了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及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需求描述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已经作了具体量化。综上,本项目政府采购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议组织实施采购。 论证专家签字: 附件一: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三)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上下载查询件,如公开招标前无法取得告知函的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六)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成员签到表 2017年 月 日序号签名专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 / 专家证号1 2 3 4 5 本人声明:1、本人熟悉该类项目特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相关供应商没有利害关系;2、本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或属于具有特殊行业突出专业特长,熟悉产品情况和商品销售行情;3、本人愿意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4、本人承诺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论证职责,如实出具论证意见;5、本人没有违法等不良记录。附件二: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一)服务范围及时限:宜宾市第一中学(宜宾市翠屏区慈善路107号);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二)具体服务内容:1.学生公寓;2.校区公共区域、体艺馆及地下运动场、书苑小区公共区域、上院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及维护;3.学校范围内公共秩序维护(包括上院和园丁小区);4.校园后勤服务及日常维修(电视、电脑、电话、实验仪器除外),物管公司负责提供相应的维修工具,材料由学校提供;5. 学校只承担学生教室内、教师办公室内卫生洁具及耗材费用,其它区域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切卫生工具、耗材及特殊工具的费用;6.其他待定的物业管理事项;7.人员配置服务类型服务人数备注保安服务22人管理公司应当为当班保安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不少于5台宿管服务39人部长岗位1个,夜间巡查岗位1名,门岗岗位5个,楼层生活老师岗位不少于33名;保洁服务16人 维修服务9人在应急情况下公司负责学校水电临时安装管理人员2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1.1服务范围宜宾市第一中学校校区的宿舍管理、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后勤服务;体艺馆及地下运动场的安全、卫生;学苑小区、建设路上院小区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清洁卫生服务。1.2服务具体项目1.2.1宿舍服务、管理:树惠楼、得英楼、博见楼、新学生宿舍的学生的安全管理、纪律管理、财产管理、内务管理及楼内清洁卫生管理、服务。1.2.2安全保卫: 区域内所有门岗24小时值勤、巡逻;预防处理托管区内治安事件、火灾事件的发生及其他突发事件;维护托管区内的公私财物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管理托管区内内车辆行驶、停放及停车场秩序;及时发现并制止托管区内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的行为;托管区内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给予及时提醒、规劝、批评、警告、制止、上报。1.2.3清洁卫生: 老校区家属院及上院(含公厕);校内人行道、广场、运动场、行政楼(含公厕)、体育馆及地下运动场(含公厕)、功能性用房等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教学楼洗手间的清洁卫生及教学楼垃圾收集、清运、日常保洁;停车场清洁卫生。1.2.4后勤服务:公共设施(电视、电脑、电话、实验仪器除外)的一般维修及所有后勤(搬运、张贴、巡查、水电值班等等)服务工作;1.2.5特别约定:关于卫生洁具及其他特殊用品费用问题。1.2.5.1、学校只承担提供学生教室内、教师办公室的卫生洁具和耗材,其它区域由物业公司承担卫生洁具和耗材费用及一些特殊工具费用。宿管处除门锁和空调电池外,其它清洁用具(包括学生寝室内厕所、阳台的草酸,日常消毒用具及消毒药品、灭鼠药等)、日常工作用品(包括胶水、回形针、订书机、员工工作日志、学习笔记等)都由物管公司承担;1.2.5.2、勤杂、维修服务时间界定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履行时间,包括除正式上班和放假时间,学校所有各类活动的勤杂服务及维修服务属应该完成的工作。1.2.5.3、凡有物业公司不按合同要求,出现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三、托管岗位、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素质要求1.1管理人员1.1.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物业管理领导经验,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管理能力强,善于做员工思想工作,全职管理。1.1.2宿管部部长,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宿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踏实勤恳,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细致周到,善于做学生和员工思想工作,全职管理;1.1.3保安部部长,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不畏强暴,公正正义,果敢坚定,善于做学生和员工思想工作,全职管理;1.1.4保洁维修部部长,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保洁或维修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塌实勤恳,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细致周到,三级以上技工证书,善于做员工思想工作,全职管理;1.2服务人员1.2.1宿管部岗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热爱宿管工作,有爱心,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耐心细致,体贴周全,踏实勤恳,能全身心投入,责任心强,管理学生能力强,无不良嗜好;1.2.2保安部岗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45周岁((从事过公安、警察、武警、军队工作的退休人员,年龄可放宽到60岁以下,不包括小区保安员)),热爱安保工作,不畏强暴,有正义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明礼仪素养,管理学生能力强,无不良嗜好。1.2.3保洁部岗位,热爱保洁工作,工作踏实勤恳、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无不良嗜好。1.2.4维修部岗位(水电维修工,土木维修及勤杂工)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热爱维修工作,具有水、电、木、泥、下水道维修等技能和搬运能力,工作踏实勤恳、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无不良嗜好。以上所有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等等。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供应商须按以下服务标准实施管理1.1 宿舍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1.1物业公司宿管部应负责生活老师的招聘、培训、工作安排、监督考核和与学校宿管处工作的衔接、落实工作;1.1.2学生在寝室期间为生活老师的工作时间,生活老师必须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得有迟到,擅自离岗,酗酒、打牌及睡觉等行为;1.1.3生活指导老师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识牌上岗;1.1.4每日早上6:30督促学生起床、盥洗、打扫室内卫生;早上7点、中午14点20分、下午18点50分前逐个寝室督促学生上学,对未离开寝室去教学楼学习的学生,立即督促其离开,并报告相关班主任,做好记载报宿管处,并关闭宿舍大楼;中午13:00、晚上熄灯前逐个寝室清查住宿学生人数,对未回寝室的学生要逐个登记姓名、班级,并立即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同时将联系情况报告宿管部部长和宿管处值班教师并做好记载;1.1.5每日检查学生安全用电,制止学生私拉电线、乱接插座、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电器等违反安全用电行为;1.1.6每日检查学生内务,督促学生叠好被褥,整理好衣物、放好鞋袜及其他生活用品,督促做好寝室清洁卫生,清理本宿舍垃圾,并做好检查记载,通知班主任要求学生回寝室整改到合格为止;对违反要求的寝室及学生情况报宿管处;1.1.7做好宿舍学生的纪律管理,对违反宿舍管理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和教育,并做好检查记载,对违纪的寝室及学生及时上报宿管处,对临时突发性的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宿管处及有关部门;1.1.8公寓内门厅、楼道、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每天清扫3次(上下午及晚上各一次),拖地2次(上下午各一次),做到无泥沙、灰尘、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痰迹、无积水;墙面、顶棚、灯具、灭火器等无灰尘、蜘蛛网、污迹;门窗玻璃清洁明亮;无死角、无盲区;1.1.9公共卫生间、水池(漕)每周用酸清洗1次,每天冲洗2次,做到尿槽无污垢、基本无臭味,地面无垃圾、无积水;门窗干净,水池(漕)无垢积物;1.1.10值班室和门厅保持清洁整洁,每日清扫两次,并随时注意保洁;1.1.11及时清理公寓内外的各种张贴物、悬挂物及堆放的各种杂物;1.1.12宿舍巡查岗位人员每天晚上10:30到早上6:30,负责对公寓的男女生楼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上报相关部门;1.1.13生活老师应配合宿管处做好住校费清理、床位安排、协助作好床上用品发放等相关工作;1.1.14生活老师应负责公寓楼层公物的检查、清理、维修、上报工作,并配合做好财产赔偿工作;1.1.15生活老师每天早上8:30,下午15:00,晚上18:30在指定地点集中,由公司负责人到场了解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1.1.16休息时间每幢住宿楼安排两位生活老师值班,负责日常事务和异常情况的处理。6.2安全保卫服务质量要求1.2.1按学校安防标准要求和学校实际招聘足额保安人员,招聘保安人员应经过培训机构正规培训,并取得《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和《保安人员上岗证》,年龄应符合25周岁以上45岁以下(从事过公安、警察、武警、军队工作的退休人员,年龄可放宽到60岁以下,不包括小区保安员),从事学校安保工作的人员要通过必要的政审,确保政审合格。1.2.2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应着保安人员制式服装,佩戴保安人员标志,配备执勤器械,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识牌上岗;1.2.3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出校门通道开展24小时值班;对外来进出人员、车辆进行询问,可进入的应进行登记;定时开关校门和临时通道,对无通行标识师生员工进出校门进行查询核实,进行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1.2.4对校园应坚持24小时巡查,每日不少于12次(上午3次、中午1次、下午2次、晚自习期间3次、夜间3次),加强重点时段巡查,作好相关记录;1.2.5负责对进出校门学生进行刷卡引导、检查、考勤,协助学生发展中心对学生进行常规检查,对非上学或放学期间进出的学生须进行检查,禁止学生无故进出学校。1.2.6对外来人员做好查询登记,严格执行《宜宾市一中门卫制度》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出校门物品做好登记,严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区;1.2.7 24小时维护秩序,制止一切违纪违规行为,制止各种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破坏行为。1.2.8维护校门及周边秩序,保障通道畅通,黄线内无摊点、车辆及杂物。1.2.9对消防设施设备每天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1.2.10制订治安、火灾、群体性聚众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演练。1.2.11做好学校的一切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勤务工作,安排足够保安人员做好集会、运动会、文艺演出及各类活动的安保工作。1.2.12监督管理进入校区的车辆不超过5km/h,禁鸣喇叭,停放在规定位置。1.2.13凭学校制发通行证放行教职工上下班车辆和上级检查车辆,同时对进入校区的车辆进行观察、检查,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避免意外发生;禁止载有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校区;禁止运营(经同意的除外)车辆进入校区;禁止无《宜宾市一中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区,对校区内停放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禁止乱停乱放,特别不能进入教学区和公寓区域行驶和停放(经同意的除外);杜绝在门卫管理上以权谋私。1.2.14公司每周应坚持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并有详细的培训记录和签到表册。1.3 清洁卫生服务质量要求1.3.1保洁人员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识牌上岗;1.3.2 校园公共区域、家属院每天清扫2次,做到无泥沙、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死角、无盲区;1.3.3室外的各种公共设施每天清洁1次,做到表面干净、无积尘、污迹;1.3.4 公共卫生间每天冲洗2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酸洗,做到尿槽无污垢、基本无臭味、地面无垃圾,无积水;门窗干净,水池(漕)无垢积物;1.3.5 所有垃圾桶每天至少清运2次,垃圾桶表面清洁无污迹;做到垃圾桶装满及时清运,不能出现垃圾桶装满无人清运;1.3.6 楼道、楼梯间、走廊等每天拖地1次,做到无灰尘、污垢、积水;1.3.7 校长和副校长办公室、学校行政会议室等几间功能性用房每天清洁1次,做到窗明几净;1.3.8 定期对公共水房、厕所进行消毒;1.3.9 清扫时有扬土应洒水后清扫;1.3.10 上级到学校检查、各种重大活动应加强清扫保洁力度;1.3.11 标识牌、宣传牌、门牌等公共设施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物;1.3.12 垃圾站及其周围无散落垃圾,地面清洁,无污迹、污水,定时消毒;1.3.13 除规定公告栏外,其他地方的张贴物一律清理;1.3.14 经批准的悬挂物(标语、广告等)到期及时清理;1.3.15 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堆放的各种杂物;1.3.16 学生报到日前及离校后公共地段包括外坝、楼道、走廊、卫生间打扫干净并保洁。1.4 后勤服务质量要求1.4.1 维修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识牌上岗;1.4.2 每年寒暑假对所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1.4.3 维修工作人员每天对教学区、办公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4.4维修工作人员在学校报修后10分钟内应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对一时不能处理或处理不了的问题,应作出说明;1.4.5电类设施设备维修保证完好率在99%以上,教室、办公室、公共区域的灯座、灯泡、灯管、开关、保险丝等故障2小时内修复;1.4.6 水类设施设备维修完好率须保证在100%,楼内、室内明给排水管道在材料得到保证的情况下6小时内修复,水龙头、洁具、延时阀、阀门漏水在材料得到保证的情况下4小时内修复。楼内下水管道堵塞接到报修后立即到现场疏通,不能处理的立即报总务处;1.4.7 其他设施设备维修完好率须保证在99%以上,门窗玻璃损坏在材料得到保证的情况下4小时内更换;学生课桌凳损坏在材料得到保证的情况下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学生宿舍内桌凳、床及家具等损坏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1.4.8 每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设备好率在100%,其他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9%以上;1.4.9 对消防安设施设备每周检查1次,每月检修1次;1.4.10 所有电类设施设备每周检查1次,每月检修1次;1.4.11 所有水类设施设备每周检查1次,每月检修1次;1.4.12 给排水系统,每周检查1次,每月检修1次,排污系统每半年疏通1次;排污系统若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立即上报学校总务处。1.4.13 学生学习设施设备、教师办公设施设备每月检查1次,每期检修1次;1.4.14 公共区域的其它设施设备每月检查1次,每期检修1次;1.4.15 对所有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均要有记录。1.4.16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园内一般物件的搬运工作,完成各类宣传标语、通知等的张贴工作;五、物业监管考核1.采购人每年付给供应商总物业管理服务费分为基础物业服务费和绩效奖励物业服务费,二者之和不超过中标金额,其中绩效奖励物业服务费所占总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6%。具体说明:基础物业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84%;绩效奖励物业服务费16%。其应缴税金由供应商支付,合同签字生效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增加费用要求。采购人每月26日前以转帐的形式支付给供应商基础物业服务费;绩效奖励物业服务费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实行监管,监管部门按《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逐月考核,考核结果没有达到采购人考核办法要求的,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并相应扣减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1.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实行监管,监管部门按《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全年进行11个月考核(第8月份和2月份进行综合考核,合为一个月考核),每月逐一考核,由督导室汇总后考核结果与绩效物业费挂勾:每月底督导室汇总各部门扣分,所扣分总值在1-10分为绩效奖励一等奖,其70%作为奖励员工奖;所扣分总值在11-20分为二等奖,其75%作为奖励员工奖;所扣分总值在21-30分为三等奖,其80%作为奖励员工奖;所扣分总值在31-40分为四等奖,其85%作为奖励员工奖;所扣分总值40分以上无绩效奖励。连续两个月所扣分总值在40分以上,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不能依约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物业托管合同》,只退还部分保证金。每月绩效奖励物业服务费的一、二、三等奖的划分标准分别为:一等奖,绩效奖励服务费除以11;二等奖,绩效奖励服务费除以11后再乘以2/3;三等奖,绩效奖励服务费除以11后再乘以1/3;四等奖,绩效奖励服务费除以11后再乘以4/15。1.1.1学校保卫处负责对供应商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公共秩序管理、车辆行驶停放场所管理进行监管考核;1.1.2学校卫生处负责对公共区域保洁的监管考核;1.1.3学校宿管处负责对学生公寓服务管理和保洁的监管考核;1.1.4学校基建处负责对校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服务的监管考核;1.1.5.学校体艺处负责对校区体艺馆的安全、卫生等的监管考核;1.1.6学校督导室负责对供应商物业服务全面监管考核。其中基础物业服务费中员工每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1600.00元(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最低标准,如有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时,一律按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每月员工工资签字表受督导室审查;绩效奖励部分员工奖励奖员工工资签字表受督导审查。六、违约责任1.1供应商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造成采购人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使采购人经济及名誉受损,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2采购人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造成供应商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使供应商经济受损,采购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1.3因采购人管理不善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质量、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由采购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1.4 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1.5采购人、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退出学校物业托管服务,若中途未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认可退出,采购人除不予退还供应商保证金外,还将按投标总金额的百分之十收取违约金。1.6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按竞标承诺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合同期满,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采购人不计利息返还供应商保证金;附件三:评分办法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30%30分1.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进行计算。2服务38%(1)整体设想和规划8分通过本项目建筑架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项目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管理难点,拟定服务理念及目标明确。优秀的得 8分;良好的得 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0分。(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 5 分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目录得2分;有组织机构、工作职能运行图得1分;有岗位人员设置方案的得1分;有员工培训方案的得1分。(3)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13分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的响应进行评分。服务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评价为优得13分,服务实施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评价为良得8分,服务实施方案评价为一般得5分,评价为较差得3分,其余不得分。(4)物业服务应急措施 7 分有应急措施1分;应急措施内容基本完整,且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4分;措施内容完整,完全能满足项目需要7分。(5)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5 分有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方案,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中得3分;评价为差得1分。3企业信誉11%11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或法人取得物业管理师的得5分(提供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认证的每项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4本地化服务能力5%5分根据供应商注册地、本地化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比优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注:供应商为非宜宾市注册的,需提供在宜宾市房管局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否则此项不得分。5人员情况5% 5分1.岗位人员设置基本合理1分,设置合理2分。2.员工培训计划基本可行有效1分,培训计划可行有效2分。3.根据本项目特殊性要求,岗位人员中每有一名退伍军人得0.2分,满分1分。6物业管理业绩5%5分1.近三年有类似性质物业管理业绩,并且管理物业的时间超过1年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注: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服务机构的服务评价证明,证明优或90分以上的为有效业绩。7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5%5分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火灾、水浸、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水电气系统、设施设备系统、雨污管网系统等故障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每一项得1分,总计不超过5分。8投标文件规范性1%1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