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22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1: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8:00招标文件售价¥2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预算金额¥459.850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7659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采购单位地址南梧路263-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工;0771-2443680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0771-280765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兴宁区22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22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C(5)2017041GXN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765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地址:南梧路263-1号联系方式:许工;0771-244368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1-2807659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南宁市兴宁区22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行为记录;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为保洁服务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459.8505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六、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七、其它补充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拟对 南宁市兴宁区22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22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二、项目编号:FC(5)2017041GXN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采购内容:A分标:14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采购内容:兴桂路、金宁路、建兴路、金仑路、甘泉路、松柏路、兴工路、泸田路、秀田路、军安小区、永安北二路、六安路、雅岭路、东虹路等14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保洁面积共735002平方米;服务周期:6个月;采购预算价:89.1072万元。B分标:8条未移交道路长效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采购内容:金桥路、天狮岭路、降桥路、金川路、大乌路、虹桥路、降桥路二期、玉蟾路等8条未移交道路全日清扫保洁服务,保洁面积共623915平方米;服务周期:12个月;采购预算价:370.7433万元。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多投多报,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在A分标中已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B分标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行为记录;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为保洁服务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B分标: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A: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2414775、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B: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7226680、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0日09时30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地址:南梧路263-1号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771-2443680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65号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2807659 传真:0771-280765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290927 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7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