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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综合服务中心和气象预警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磋商公告

2017-07-21 14:50:57|作者:清洁吧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吉县综合服务中心和气象预警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7】-139

二、项目名称:吉县综合服务中心和气象预警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年限:1年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以磋商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代理人需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六个月缴纳的纳税凭证;

7、具有审计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8、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5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3、地址:滨河路北延路约500米处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多功能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临汾市吉县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357-7922379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席女士

电话:0357-3305009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