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洛川、洛河、广顺里小区电梯维保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洛川小区、洛河、广顺里小区,维保电梯46台,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地点 | 型号及规格 | 电梯性质 | 数量 | 保养期限 |
1 | 洛川小区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5/800/18 | 乘客电梯 | 8 | 2017-9-1 至2019-8-31 |
2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5/800/17 | 乘客电梯 | 8 | ||
3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5/800/11 | 乘客电梯 | 7 | ||
4 | 洛河小区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6/800/18 | 乘客电梯 | 4 | |
5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6/800/19 | 乘客电梯 | 4 | ||
6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6/800/16 | 乘客电梯 | 2 | ||
7 | 广顺里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75/1000/14 | 乘客电梯 | 5 | 2017-10-1至2019-8-31 |
8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75/1000/13 | 乘客电梯 | 4 | ||
9 | 额定速度/载重/层站数 1.75/1000/11 | 乘客电梯 | 4 |
2、概算造价:约352730.00元
3、保养期限:见上表
4、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乘客及载货类型的维修类别B级或B级以上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 7 月 20 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节假日除外),在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海宁市城投集团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海宁市城投集团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海宁市城投集团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13586442712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612463 电 话: 0573-80709920
传 真: 传 真: 0573-80709920
2017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