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乙方:福州诚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LQ[GK]2017031的足球中心关于物业服务招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2、合同标的包号品目号项目数量金额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11-1物业管理服务179600012017年7月7日物业服务管理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李科长/0591-28921073福州诚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059173078合计:796000.00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79600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货;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江田镇下沙村滨海体育中心;4.3交付条件:符合考评标准考核后按月付款。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长乐滨海体育中心座落位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江田镇下沙村;总建筑面积:30224平方米(已建成的比赛馆、训练馆、公寓楼等)。 第二条 甲方应于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关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值班用房等。(场所交接完毕,双方签署《交接书》)。物业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三条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第四条 本合同服务内容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安全保卫。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 1、壹年总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796000元,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一月至第十一月每月按照总金额8.33%,月物业服务费人民币66306.8元(大写:陆万陆仟叁佰零陆元捌角)整支付,第十二月按照总金额8.37%,月物业服务费人民币66625.2 元(大写:陆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贰角)整支付。 每月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评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考评结果作出后,乙方应逐月及时予以确认;如因考评未达要求所应扣罚之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当月或次月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2、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取乙方提供的依法纳税发票后,每月10日前将物业服务费汇入乙方账户,以确保乙方人员当月工资等费用开支,如逾期支付,除应付月物业服务费金额外按所拖欠物业服务费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另行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提交增值税发票,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乙方指定收款账户:银行账户:福州诚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东街支行账号:11014785527005 3、本条约定物业服务费不包含水费、电费。水费、电费(含物业服务用房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委托服务内容或范围增加时,所需增加费用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第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第七条 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包干制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各种补贴费、工作服装费、人员培训费、项目管理费、伙食、税收,乙方办公时产生的办公通信费、纸张、文具等日常办公易耗品费用)。包干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第八条 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第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审议乙方提出的绿化、卫生保洁、安防报告及方案; (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开展; (四)引导干部、职工配合、支持乙方物业服务工作(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甲方审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干部、职工的投诉;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某项专项服务(如绿化、保洁可以单项外包),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七)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协助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八)对所聘用的人员严格审核,保证聘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严格查检; (九)保证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号,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十)乙方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但; (十一)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商议结果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第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要求,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前书面告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效力自甲方书面通知作出之日起生效;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并与甲方完成交接手续。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39800元(大写:叁万玖仟捌佰元)整。履约担保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从乙方银行基本账户汇至甲方账户,并在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指定账户: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117130181200006866 兴业银行华林支行乙方若存在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及签约时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是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结束后且无未了事宜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在 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18页,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执叁份,由物业服务企业持一份样本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为期壹年,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贰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日退出服务。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为保障按时付款,甲方需在每月前三日组织考评,乙方需积极做好配合和确认考评结果。。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为保障按时付款,甲方需在每月前三日组织考评,乙方需积极做好配合和确认考评结果。。8、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39600。9、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10、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第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要求,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前书面告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效力自甲方书面通知作出之日起生效;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并与甲方完成交接手续。。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1份,送福建省财政厅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乙方:福州诚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273号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彭秀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0591-28921073联系方法:1505917307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签订日期: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