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机关开发区桥梁清洗粉刷工程(项目编号:TEDA-BHJJGP-2017-015)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22 10:31:03|作者:清洁吧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机关 开发区桥梁清洗粉刷工程 (项目编号:TEDA-BHJJGP-2017-0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机关 委托,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开发区桥梁清洗粉刷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开发区桥梁清洗粉刷工程

2.项目编号:TEDA-BHJJGP-2017-0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800

三、项目预算

8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书原件; 4.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津信息登记卡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金额为零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7.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21 到 2017-07-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5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8-1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那晶

2.联系方式:022-6529315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晓刚:2520117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529315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机关、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开发区桥梁清洗粉刷项目 0710.docx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