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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2017年专项和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2017-07-22 10:50:52|作者:清洁吧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2017年专项和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2017年专项和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综合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2017年专项和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内容

1.1 服务地点:珠海;

1.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3 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111306.72元(含税)

1.4 比选范围: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2017年专项和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垃圾清运、外墙清洗、地毯清洗、地面抛光打蜡、化粪池清理、“四害”消杀服务)、特约服务(食堂特约服务、医疗服务、汽车驾驶服务、安保人员职级评定、消防中控值守人员考证)等服务。

1.5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1.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资格条件

2.1 ※资质条件: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分公司参选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2 ※参选单位需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或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具备物业服务类项目经验,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12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项目组需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另外项目需配置10名或以上的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

2.5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 1月 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广东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1) 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广东电信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 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 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 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 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 ※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附件二、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 26 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持本公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比选文件购买转账凭证等资料获取比选文件,如需网购,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gczbzhdx@163.com)。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应答文件的提交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 9 时 30 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珠海市香华路198号信息大厦1楼3号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将不再接收。

本次比选唱价会将于上述提交应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珠海市香华路198号信息大厦1楼3号会议室进行。

2. 如需邮寄应答文件,请按以下方式寄出邮件:(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收件人:刘桂兰 联系电话:13392526106 邮编:519000)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的。

4. 应答保证金:11758元,请在开标前支付至代理公司帐号,帐号详见本章第六点,接收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代理服务费的汇款必须为参选单位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汇款,不得以私人名义汇款,账号等详细信息详见本章第六点。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公 告 在 ____(____)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____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邮 编:519000联 系 人: 刘桂兰电 话: 13392526106电子邮件:gczbzhdx@163.com传 真:0756-266679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帐 号:7495010182600033746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领取文件联系人: 刘桂兰电 话:1339252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