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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舒城县 | 2017年07月20日 |
关于“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新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SZCGS2017-0083)”疑问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
相关潜在供应商的疑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
答复意见:公建是公共建筑的简称,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注明不含厂房与住宅,其他性质(如学校、办公楼、政府机关、酒店)的均可。
问题2:
答复意见:本项目为服务招标,考量的重点在于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能力,而本地化服务是技术服务能力的重要考量因素,投标时已具备分公司或子公司和标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若标后设立或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缺陷,这样对于已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供应商来说,不具备公平性。故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