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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园区公园保洁服务B、D标段项目的更正公告2

2017-07-22 14:11:50|作者:清洁吧

正文内容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借用政府采购平台就2017年园区公园保洁服务B、D标段项目的企业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编号:HXZX2017-Y-G-001)。该项目已于2017年7月5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公告如下:



    一、1、招标文件“附件一:2017年苏州工业园区公园保洁标段信息一览表”-----“2017年公园保洁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中,B标段保洁作业人员现更正为:




    标段



    类型



    管理处



    公园类型



    公园名称



    服务开始结束时间



    保洁作业人员



    公厕保洁岗位每班人数(重点公厕男女分开保洁)



    更正为:



    保洁作业人员每班人数



    更正为:



    B标



    公园保洁



    湖西管理处




    香樟园



    2017.08.01-2020.07.31



    2



    4



    城市广场



    2017.08.01-2020.07.31



    0



    11



    湖滨大道



    2017.08.01-2020.07.31



    3



    24



    风之园



    2017.08.01-2020.07.31



    5



    10



    中新大道西与星州街停车场



    2017.08.01-2020.07.31



    0



    2



    水坊路北侧停车场



    2017.08.01-2020.07.31



    0



    2




    小计




    10



    53



    临时游园



    凤凰泾西侧小游园



    2017.08.01-2018.09.30



    0



    2



    中茵北侧小游园



    2017.08.01-2018.09.30



    0



    1




    小计




    0



    3




    合计




    10



    56




     

     

     

     

     

     

     

     

     

     

     

     

     

     

     

     

     

     

     

     

    二、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二)技术部分3、维护期间人员配备方案。



    仅适用于B标段现更正为:



    需提供人员分工的配备方案,并应体现相关的人员年龄、数量,排班要求。



    (1)保洁基本总人数不高于123人不低于106人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排班合理的,得满分12分。



    (2)保洁基本总人数高于123人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排班合理的,每高一人扣0.5分,12分扣完为止。



    (3)保洁基本总人数低于106人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排班合理的,每低一人扣1分,12分扣完为止。



    三、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二)技术部分2、投入本标段“现自有”专用车辆



    现更正为:投标车辆首次登记日期需在2014年1月1日(含)以后,车辆2016年1月1日(含)后无过户、变更记录。否则不得分。



    (3)、《投入本项目皮卡巡视车配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车辆内容不得超出《投标专用车辆现场查验表》中所填报车辆范围,超出范围的车辆,评标时不作为评标依据。《投入本项目皮卡巡视车配备一览表》中的每辆车的每一项信息内容与《投标专用车辆现场查验表》中对应车辆信息须完全一致,否则相应车辆评标时不作为评分依据。



    四、开标信息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09:00-09: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09:30整



    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09: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车辆设备验车时间更正为



    根据本项目评分标准的规定,需要在评标时对各投标单位投入本标段的现自有专用车辆(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本标段皮卡巡视车配备一览表》)进行现场审核。各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附件九《投标专用车辆现场查验表》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表格后按填写顺序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套)单独装订、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材料收取时间:2017年 8 月9日上午9:00- 9:30;收取地点:验车现场;验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验车。各投标单位在2017年8月9日上午9点30分前,将车辆统一停放在南施街白塘公园停车场,所有车辆依次排队,同一单位的车辆尽量停放在一起,必须配备“车辆现场看护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车辆驾驶员,该些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并服从采购单位的现场调度指挥。



    本公告为HXZX2017-Y-G-001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0512-62871373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邮编:215000



    联系人:潘兰、朱勃文



    联系电话:0512-65981595-8122/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