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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中心医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7-24 14:46:25|作者:清洁吧

邱县中心医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4 采购人名称:邱县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邱县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卢玉刚 137033050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2单元20层200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松涛0310-5700755 
采购预算金额:970000.00 
采购用途 : 医院内保洁、秩序维护、消防监控、洗衣房的洗涤与消毒、院区内绿化养护管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外市入邯企业必须在本地物业主管部门已备案;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且与本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注:现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个人社保证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驾驶式洗地车和拖地车的租赁合同或购买票据)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磋商文件获取资格条件及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入邯企业备案书(如是外市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注:现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个人社保证明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驾驶式洗地车和拖地车的租赁合同或购买票据)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邱县政务服务中心21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28 
时刻说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12:00 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0-5700755 
受理质疑电话:0310-5700755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采购编号:HBZJ-2017-04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