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化验、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4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尹先生 0311-825213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琦琦0311-89849568
采购预算金额:414050.00
采购用途 : 生活垃圾填埋场化验、检测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售后维修能力的合法代理商; 3、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 如投标单位为生产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提供核心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2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984956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849568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