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7-81-2(F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受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渚镇7个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金额约12万元,采购内容为梅渚镇7个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法人;
3、具备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保洁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25 日至2017年 7 月 31 日(9:00-11:3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85号
代理机构: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
缴纳账户名称:梅渚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梅渚支行;帐号:201000055129645;款项用途:保证金。
注: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复印件给梅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 8 月 14 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梅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10:00时整
开标地点:梅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联系人:
采购单位 联系人: 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33669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335387
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