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成都铁塔2017年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

2017-07-24 15:09:24|作者:清洁吧
  • 成都铁塔2017年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铁塔2017年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 / ),比选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并于2017年7月18日发布了第一次比选公告,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可前来比选申请。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1.1 预估规模:63万元人民币(含税)。 

    1.1.2 服务内容:提供物业场租电费管控技术支撑服务,包括整体管控、电费精细化管理、场租精细化管理、场租电费数据分析及管控、电费稽核及回款等相关工作。 

    1.1.3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含天府新区) 

    1.1.4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5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含税总价限价。(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最高比选申请含税总价限价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上资金不包括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非人民币币种,将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拟派的服务人员至少7名,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工作证明) 

    2.5具备有效的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6比选申请人须具有2015年至今的基站代维服务或基站监控类服务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2.7比选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国际商会会馆6楼(一品天下大街文杏酒楼6楼) 。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1.3.1 比选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或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汇款凭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新增客商表(详见公告附件,需同时提供EXCEL版本电子档)。 

    4.1.3.2 请各比选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有封面和目录。打印件均使用A4纸张,确保牢固、整洁。 

    4.1.3.2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另行准备电子版。电子版存储在U盘中(资料拷贝后将U盘现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文件夹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与纸质材料一起提交。 

    4.1.3.2 各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比选人将作以下处理: 

    1) 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若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发现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 至少两年内不允许该单位参与比选人的任何采购。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费直接汇至以下账户,汇款后携带“4.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要求的资料至我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户名: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5902095710211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4.1.5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 日 10 时 00 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1705号江苏院比选代理(四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唱价,邀请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招标网()、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比选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招标网();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tower.com.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因其它途径获取比选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86号携程信息技术大楼B座14楼 

    联 系 人: 袁 松 

    电 话: 13880532250 

    代理 机 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蜀兴西街36号6楼 

    联 系 人: 刘 文 凤 陈 科 帆 

    电 话: 13730840644 13540166886 

    邮 箱: liuwenfeng@jsptpd.com 



    比选代理机构: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 年 7 月 24 日 

文件下载(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