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
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华亭县东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华亭县东华镇黎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及包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其中:
一包段为:对苗庄社、西庄社109户群众32713.63平方米房屋进行拆除,并清运建筑垃圾。
二包段为:对黎庄社、东庄社103户群众29675.72平方米房屋进行拆除,并清运建筑垃圾。
二、项目概算及评标方法
1.本项目预算为374.33万元。其中一包段为109户,面积32713.63平方米,预算为196.28万元;二包段103户,面积29675.72平方米,预算为178.05万元。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三、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 。并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有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为: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所有要求的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查验,其余证件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红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5.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一楼)。
6.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投标人承诺书及投标企业法人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原件),交至于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份),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9楼908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104552524802
开户行:中国银行华亭县仪洲大道支行
行号:104833511027
开户行地址:华亭县仪洲大道鸿昊盛府商业裙楼9-10号。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一楼)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一包段投标登记号为:HTJY-2017-0118-1; 二包段投标登记号为:HTJY-2017-0118-2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亭县东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亭县仪洲大道
联系人:文凯
电 话: 18740955058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联系人:邓小莉
电 话:13993338186 0933-8232418
电子邮箱:27442588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