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7]806号计划下达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州市信访局委托,对该项目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随州市林业局东。
2.2服务范围: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五层,二个出入口,有一部垂直电梯,附属工程面积约1500平方米,预算金额15万元。
2.3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质量: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5服务内容:秩序管理、保洁和消防、安保及安防、监控设施管理和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合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4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湖北省建管局办理一体化投标登记并打印带二维码的登记表,方可参入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物业管理师执业证书或项目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并至少拟派具有岗位资格证书的安保人员3名和保洁人员2名,应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2017年近三个月的社保(须提供缴纳社保发票和社保部门出具拟任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3.7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招标网网站()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07月24日至2016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神农大道和园住宅302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提供以下有效原件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合证)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安保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和上述人员2017年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发票和社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外省企业,需另提供一体化投标登记表;
提供上述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或弄虚作假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竞争性谈判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3日下午15时300分,地址:招标代理机构。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为2016年08月03日下午15时30分。
7.2谈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湖北》(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信访局
地 址:随州市政府大楼西 邮 编:441300
联系人:王辉 电 话:0722-3596702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随州市神农大道和园住宅302室 邮 编:441300
联系人:孙荣 电话及传真:0722-3812555
201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