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YC2017264
二、项目名称:桃溪流域贯通段清扫保洁服务
三、招标内容、服务名称、期限、数量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作业标段区域、地点
五、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7年07月24日——2017年08月14日;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82977。
六、投标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具有道路清扫保洁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环卫协会认定的环境卫生作业乙级 (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资信等级;
3、拥有本项目保洁服务所需的人员,其中为本次采购项目按标段必须配备1名已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本公司本项目负责人员;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陆拾肆万柒仟壹佰捌拾元整(¥647180.00),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在开标时公布,若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则其报价得0分,且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07月24日起至2017年07月31日止。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07月24日起至2017年07月31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人: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环城路40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82977。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四、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
十五、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春县采购办。
十六、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