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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集镇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需求论证公示

2017-07-25 10:01:43|作者:清洁吧

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集镇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需求论证公示


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

集镇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需求论证公示

为创新白马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保障制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目标,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白马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推进全国卫生乡镇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白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集镇环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它条件: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清扫、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清洁服务(含以上一项即可);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范围

(一)垃圾清运范围

负责清运全镇境内包含280个垃圾桶、35个垃圾房、145个垃圾投放点及17个果皮箱收纳垃圾的清运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如下:

1.白马镇集镇(田坝安置区一期、二期、三期,挂榜集镇,小街集镇)180个垃圾桶、12个垃圾房、42个垃圾投放点、集镇内17个果皮箱;

2.重点乡村:挂榜村、回龙村、龙塘村、马槟榔村、田坝村、威龙村、小街村、高龙村共八个村100个垃圾桶、23个垃圾房、103个垃圾投放点。

(二)卫生保洁范围

挂榜高速公路出口至挂榜集镇段(含政府广场,田坝一期、二期、三期周边公共路段);挂榜集镇段(含挂榜新桥路段、露天停车场);挂榜河沟及沿河集镇段;小街集镇段(以小街集镇为中心,北至原小街派出所,东至小街新街,南至小街加油站,西至挂榜集镇)。

(三)洒水范围

白马镇集镇以下区域需进行日常洒水服务:整个白马镇集镇(北至守桥部队南50米处,南至高速公路挂榜出口,包括绿化三角形,西至田坝三社高速公路桥下)。

四、项目标准

按《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环卫保洁服务市场化作业考核细则》执行。

五、项目金额

1.该项目年承包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五年共计600万元(含税)。

2.上述承包费用包含按照法律法规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各种费用,如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及垃圾清运车辆保险。

六、服务方式与承包期限

服务方式:公司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责任,服从白马镇市容市貌管理单位的管理和调度。

承包期限: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中标企业要求

1. 中标企业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聘用人员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作业人员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礼貌待人。

2.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由中标企业全权负责,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聘用人员安全责任及给第三方造成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企业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3.中标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安全检查记录。

4.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对中标企业的考核评分。

5.中标企业应将所聘用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提供给白马镇人民政府,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每天早7:00至晚20:00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6.中标企业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白马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指导、督查、考核。

7.中标企业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时,服从白马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八、人员聘用

垃圾清运作业人员、保洁人员及洒水作业人员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车辆驾驶资格。所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遵纪守法并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中标企业必须与环卫作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清扫保洁作业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和其他政策规定的保险。

为保证我镇环卫作业的连续性和质量的稳定性,确保全镇现有环卫作业人员队伍平稳过渡,中标企业在取得我镇环卫市场化运作承包资格后,应优先聘用符合用工条件及自愿转入的现有保洁员,不愿转入的保洁员由其自由择业。符合用工条件且自愿留下的保洁员在工作中按照中标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九、管理工具

中标企业需配备两辆可载重8方(约5吨)的压缩式垃圾车(合同期满后,机械设备由企业自行处理)、10M3洒水车一辆及其他环卫保洁所需专业清扫工具和管理工具和环卫作业人员所需劳保用品,并保证所配置工具和设备能够满足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同时负责对这些设备和工具进行管护。

十、其他事项

1.新增环卫作业面积费用核定。由于我镇不断进行集镇建设及企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清扫保洁面积及垃圾清运点都有增大的可能。对于因保洁面积增加和垃圾清运点的增加而产生的承包费,由白马镇人民政府及中标企业共同协商解决。

2.投标供应商根据全镇环境卫生保洁现状、现场实地勘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第一年度的保洁方案。中标企业与白马镇人民政府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内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考核细则、退出机制等内容,中标企业的方案内容作为附件一并纳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白马镇人民政府有权要求中标企业按照中标方案开展工作,如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白马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考核方式

1.考核: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由镇、村两级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村级负责本辖区垃圾清运考核)。依据米易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白马镇的考核结果及《米易县白马镇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作业考核细则》(附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兑现奖惩的依据。

2.对考核方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承包方有责任尽快整改,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加倍扣分。

3.如遇上级各项检查等重大保障活动,对承包方作业有特殊要求时,承包方有责任配合,并纳入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4.考核扣除1分对应扣除承包费用人民币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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