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新农村南坊股份合作经济社物业租赁竞投项目竞价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农村南坊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委托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农村南坊股份合作经济社物业租赁竞投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丹灶镇新农村南坊股份合作经济社物业租赁竞投项目
2.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17】0180号-01
3.项目内容、数量、基本情况及要求:
3.1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面积 (平方米) | 交易底价 (元/平方米/月) |
01 | 物业使用权 | 1 | 项 | 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 | 13.00 |
注:竞价人竞投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竞投报价无效。
4.物业基本情况:
4.1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880平方米(一层),空地面积220平方米,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租金按占地面积计算。
4.2座落: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农村南坊股份合作经济社“庙口”地段。
4.3出租的起止年限:自2017年09月01日起,至2037年08月31日止,共20年。
4.4经营用途:商铺
4.5该物业为招租人集体所有物业,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完善该物业报建、取得相关证书,竞得人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履行合同。
4.6现状:按物业现有的水表、水管、电表、用电线路、电气设施交付使用。该物业的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以及设施(如水电设施等)、设备等附属资产以交付使用时的状况为准。
5.竞投保证金:¥100000.00
6.租赁条款:
6.1租金的缴交:
(1)每季度缴交一次,即每季度为一个缴租期。
(2)实行先交纳后使用原则,竞得人必须于每个季度(缴租期)前1个月的 20 日前一次性缴清应缴租金。
6.2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0.00
6.3租金递增情况:
(1)第一周期:第1-5年,为第一个周期,租金单价为竞得价。
(2)第二周期:第6-9年,为第二个周期,租金单价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0%。
(3)以后每3年为一个周期,租金单价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0%,以此类推。
6.4竞得人必须按照环保法规合法、达标排放,接驳好排污管道,做好废水、废气等经营污染物的排放管理,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7.装修和加固
7.1在租赁期限内如竞得人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加固等施工,须事先向招租人提交设计方案图纸,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及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如该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招租人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施工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未经招租人及原设计单位同意而对租赁物进行了装修的,招租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7.2如竞得人的装修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招租人及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方能进行。
7.3装修免租期: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及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后,招租人给予竞得人2个月装修免租期。
7.4装修保证金:装修施工前,竞得人须向招租人缴交¥100000.00的装修保证金。
7.5合同期满时,装修、加固增加的附属物所有权属招租人所有。竞得人无权对增加该附属物主张权利或要求招租人予以赔偿。
8.竞价人资格:
8.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2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了竞投保证金。
8.2参加竞投的竞价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如为自然人则必须是竞价人本人。
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9.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9.1时间:2017年07月25日至2017年08月03日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9.3竞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0.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0.1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2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复印件亲自到场报名。
11.现场勘察: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文件及出让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12.接收资格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4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投现场指定位置。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2.1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参加竞投时须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声明(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附件资格文件格式 1);
(3)保证金声明函、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附件资格文件格式2);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附件资格文件格式3);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投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投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附件资格文件格式4)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2.2自然人参加竞投时须提供:
(1)竞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声明(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附件资格文件格式1);
(3)保证金声明函、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附件资格文件格式2)。
注:竞价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参加竞投,不允许委托。
13.竞投地点: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4.接收资格文件截止及竞投时间:2017年08月04日10:00
15.保证金收退条件:
15.1竞投保证金
(1)竞价人在确定竞得资格成为竞得人后,不按规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逾期或拒绝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书》的,其竞投保证金将归招租人所有。成交的竞价人必须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凭《物业租赁合同书》、竞投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招租人处办理竞投保证金退还手续。
(2)未成交的竞价人可以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竞投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招租人处办理竞投保证金退还手续,招租人自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2装修保证金
装修保证金在物业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申请,招租人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3合同履行保证金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书》前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若竞得人能全面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则招租人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竞得人。合同期内竞得人有违规违约行为,按《物业租赁合同书》处理。合同履行保证金不得用于出租期满前抵付租金。
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农村南坊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电 话:(0757)85407316
联系人:陈小姐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86257577
传真:(0757)63862721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