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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保洁服务

2017-07-25 11:04:32|作者:清洁吧

项目编号:20170725-01835

竞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以下简称飞管部)对其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国内竞价,邀请合格施工单位就以下内容提交竞价文件。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保洁服务

2.项目地点:白云机场飞行区(航站楼周边)

3.项目最高限价:380000元(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评定成交的标准: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

5.报价期限:2017年7月 日至2017年7月 日在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过程中如有不明的地方可与竞价单位联系,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36062487 13631347489。

6.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施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7.施工单位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施工单位。
8.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全部文件(报价文件、授权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需确保文件清晰。(每次报价修改后需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扫描版,如不提交视为无效)

9.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施工单位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施工单位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施工单位。

10.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

11.所有报价方需在竞价期限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公司资质资料、最终报价单报送至项目联系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二路横二路飞行区管理部310资产管理部)。

12.竞价方的以下行为: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资质资料、上传资料不清晰、上传的报价文件与竞价系统报价不一致、资质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与上传至采购平台资料不符的、施工方案不满足飞管部要求的,飞行区管理部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13.对于竞价方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飞行区管理部视其情节轻重而将竞价方不良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

二、项目需求

每天为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及服务车道至航站楼滴水线范围的区域进行日常的卫生清洁(具体保障区域由飞管部指派)

工期(暂定):154天 (按实结算)

投标方需保证白天(早班5:30-12:00,中班12:00-19:00)不少于6人现场作业(每条指廊1人以上),夜晚(19:00-24:00)不少于4人现场作业(每2条指廊1人以上)。

投标方需要保证2017年8月1日工作人员准时进场作业(即已经完成办证、人员培训)。

三、项目保障范围

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保洁区域示意图



四、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2015年至今,报价人具有白云机场飞行区施工业绩或保洁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或者用户证明文件;

3、具备本项目所需要的人员配置;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内容

标的名称

每天价格

(单位:元)

天数

总价

(单位:元)

1

报价



154


2

报价文件有效期

竞价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

工期

154天





税率: %




注:报价包含完成业主要求和所有服务的费用(含税价)。

投标人应在此表后附上按工程量清单填报的价格明细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


职务: .


日期: .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报价方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者用户证明复印件)

6.施工组织方案

7.报价方须保证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

六、工程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

清洁作业要求及清洁标准

1.所有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从事保障作业的人员,均接受机场运行安全知识、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岗位作业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从事相应的保障工作。

2.保洁员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清洁作业时,均按规定佩带工作证件,穿着工作服,并配有反光标识。

3.保洁人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内动用明火、释放烟雾和粉尘。

4.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作业人员发现垃圾或废弃物应当主动拾起,并放入垃圾桶。
5.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溢出。
6.易燃液体应当用专用容器盛装,并不得倒入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排水系统内。
7.各类油料、污水、有毒有害物及其它废弃物不得直接排放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上。
8.发现污染物时应当及时进行清除,对于在地面上形成液态残留物的油料,应当先回收再清洗。
9.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内不得进行垃圾分拣。

10.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保持清洁,无道面损坏造成的残渣碎屑、机器零件、纸张以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杂物。


七、付款方式

按照实际服务月度结算

八、施工管理要求:

1、现场必须做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 。

2、 服从发包人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所有人员、车辆必须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方可进入,发包人协调办理,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所需材料、工具自理。

4、投标人应在竞价前到施工现场了解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条件,以及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方面现场情况,无论情况如何,递交竞价文件后,将被认为投标方已到现场并完全清楚了解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条件及现况。

5、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场地,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6、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人员、工具进场、出场方式。

九、合同

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

清洁卫生服务协议

(2017年)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白云机场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清洁卫生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每天为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及服务车道至航站楼滴水线范围的区域进行日常的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确保上述范围区域的清洁卫生(具体保洁范围见附件一)。

二、 协议期限

本协议暂定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期限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项目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天数结算。

三、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

每天清洁卫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 ),合同金额(含税价)合计:¥ 元(人民币: 元整),费用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

(二)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后,乙方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月,将上一季度保洁费用¥ 元(人民币: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

如甲方不按时付款,则乙方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收费用5‰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清扫区域内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服务标准的区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实施整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违反甲方制度或服务欠佳的清洁人员。

3.甲方应教育本单位员工注意保持和维护环境卫生,配合乙方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清洁服务费用,以保障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清洁工作,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清洁卫生服务,并保证所做的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符合《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清洁作业要求及清洁标准》(详见附件二)。

3.乙方有责任及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做出整改。

4.若遇机场的重大节日、活动、各项检查以及重要客航班保障等情况而需要配合甲方时,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5.乙方应做好保洁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机场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负责。

6.乙方应确保每天保障人数不低于竞价文件要求,并服从甲方调配。

(三)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二路飞行区管理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7250669553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电话:020-36063566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101008516010003163


乙方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市场协调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联行号:

账号:

财务联系电话: 财务联系人: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经指正后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造成疏忽致使其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公用事业的较长时期的中断或停顿。

2.如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材料,同时应争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3.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对因上述约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通知对方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或费用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付。

七、争议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八、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且获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

2.本协议任何一方需要更改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终止协议。

九、考核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服务标准做好保洁工作,每次扣罚100元。

以甲方现场拍照或相关部门处罚凭证为据。相关扣罚款项在当季服务结算费用中减扣。


十、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1

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保洁区域示意图





附件2

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

清洁作业要求及清洁标准

1.所有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从事保障作业的人员,均接受机场运行安全知识、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岗位作业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从事相应的保障工作。

2.保洁员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清洁作业时,均按规定佩带工作证件,穿着工作服,并配有反光标识。

3.保洁人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内动用明火、释放烟雾和粉尘。

4.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作业人员发现垃圾或废弃物应当主动拾起,并放入垃圾桶。
5.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溢出。
6.易燃液体应当用专用容器盛装,并不得倒入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排水系统内。
7.各类油料、污水、有毒有害物及其它废弃物不得直接排放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上。
8.发现污染物时应当及时进行清除,对于在地面上形成液态残留物的油料,应当先回收再清洗。
9.在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内不得进行垃圾分拣。

10.飞行区航站楼周边服务车道保持清洁,无道面损坏造成的残渣碎屑、机器零件、纸张以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