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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两河三村改造回迁楼建设工程二期物业及社区用房招标公告

2017-07-25 11:17:10|作者:清洁吧

 招标编号: 211401201707242990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龙港区两河三村改造回迁楼建设工程二期物业及社区用房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龙邦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两河三村改造回迁楼建设工程二期物业及社区用房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茨山村


2.3招标内容:土建、给排水、电气


  2.4投资额估算:119万元   投标保证金:2万元


2.5开标时间:2017年 08月17日上午09:30分


2.6要求工期:2017年08月28日开工至2017年09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无其他在建工程,且经过ic刷卡认证的项目经理。(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复核)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5日-2017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刷卡报名,并进行现场报名材料复核。


4.2现场报名材料复核地址: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复核携带材料:


(1)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确认单;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业绩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7)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或制作证明。提供证明的,开标时必须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8日-2017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7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邦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茨齐路20号  


联系人:赵加军   联系电话:0429-2999007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华怡园18-A楼5号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0429-777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