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动特勤大队(含达明车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动特勤大队(含达明车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JJF[CS]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27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狄征 879578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 8758271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_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_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提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_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_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_a11投标保证金 _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7851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http://117.27.88.250:9306/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1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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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271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