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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地坪及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5 12:18:16|作者:清洁吧


Report一、招标条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已经由发改委以师市发改[2016]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坪及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8210平方米,包括押人员用房、民警办公室、武警营房和附属配套设施共4大分区组成,其中:在押人员用房4246m2,民警办公室1950m2,武警营房1950 m2,无障碍隔离区1处,缓冲区(含大门)1处,接待室1处,警卫室1处,停车区2处和绿化苗木购置、种植及灌溉配套建设等。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DWS-GCJY2016036-7地坪及配套项目地坪及配套项目2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投标报名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9日 20时00分2.投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30日至2017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3:30至19:302.领取方式:请于2017年7月30 日10:00至2017年8月3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六、其他说明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4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单位使用CA登录后,在业务管理-保证金账户菜单下,查看已报名标段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账号,选择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由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足额缴纳保证金。由基本户网银转账或基本户电汇缴纳足额保证金后,请注意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查询到入账记录后,打印电子版投标保证金收据,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回执单一起,附在投标文件中。 3、开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报名的标段(包)自动生成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投标单位根据该账号进行缴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开户行号:103887074319 4、投标人可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分中心 (http://ggzy.xjbt.gov.cn/TPFront/bt5/)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分中心―“下载中心”―“ 操作手册”栏目发布的《五师投标单位保证金操作手册》。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张玉俊联 系 人:王晓晶电 话:15299747667电 话:1399920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