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采购 二、项目编号:FW(LB)2017054GLB(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贰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约定为准。 服务范围: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一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1215200.00 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六、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本次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四家银行任选一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bzwjy.gov.cn/ 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0772-4219667; 联系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2.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 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邮 编:546100联 系 人:韦丽似联系电话/传真:0772-4280871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2-423518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 年 7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