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常乐镇保洁服务中心采购夏令用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单
编号:CLZCG2017070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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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渍净白去渍清洁去油污柠檬清新洗衣粉
| 2.8kg
| 195
| 包
| 所有产品图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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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柔滋润去屑洗发露
| 750毫升
| 195
|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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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冰凉超爽沐浴露
| 450毫升
| 195
|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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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筒雨靴
| 195
|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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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双层分体雨衣雨裤套装
| N211-2A
| 195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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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肤佳柠檬清新沐浴皂
| 125g
| 390
|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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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风油精
| 9毫升
| 390
|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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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口罩
| 16层
| 390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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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手套
| 600g
| 390
| 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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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计:¥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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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提供用工合同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下午14:30。
4.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等,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海门市常乐镇保洁服务中心所要求的内容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3.9万元人民币。评标办法:低于所有报价的平均价9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6.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7.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15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至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3天内送一套样品至海门市常乐镇保洁服务中心处确认,确认无误后,将产品包装成195份送达至指定地点,包装、运送等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9.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正品,有产品合格证且生产日期必须是2017年1月份以后生产的同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期,在产品保质期间,因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采购单位人员身体等损失的,供方应负全责。
10.付款方式:收货后凭发票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11.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一次性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2.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采购单位电话:张女士13962906301
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电话0513-68630823
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