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行政村保洁项目澄清及更正通知
2017-07-26 13:53:04|作者:清洁吧
---五乡镇行政村保洁项目澄清及更正通知项目编号:ZJ-NB17363 原公告招标编号:ZJ-NB17363原公告项目名称:五乡镇行政村保洁项目一、澄清内容: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五乡镇五乡片区行政村的保洁服务的一年度最高限价为373.8万元人民币/年,三年最高服务金额为1121.4万元人民币,五乡镇宝幢片区行政村的保洁服务一年度最高限价为270.2万元人民币/年,三年最高服务金额为810.6万元人民币。二、更正内容:1、为响应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并提供本企业或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为15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为85分,具体的分值设置、评分标准详见评分标准表。2、原评分标准表中的“价格分(12分),满足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初步评审合格且商务、技术、报价部分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2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100。”现修改为:“价格分(1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3、删除原评分标准表中的“企业综合实力(3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进行评议(0-3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的得1.5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内容。4、删除原评分标准表中的“和谐发展情况(2分)投标单位获得区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和谐发展单位”荣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内容。5、原评分标准表中的“企业信用(1分)投标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工商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现修改为:“企业信用(3分)投标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工商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6、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17年8月1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2017年8月10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实际到账为准)。7、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日期:2017年7月26日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电话0574-88485614;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董迪;联系方式:电话0574-28830072,传真0574-28830650; 附件: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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