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项目办于2017年7月24日在佛山警务在线网站提交的佛山市公安局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根据项目性质及内容等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投标文件第61页拟派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中:注:表中的“职责分工”栏的名称可按实际情况自行修改和填写。此表后附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如职称证、注册证、B证、C证等。以下资料为必须附齐的资料,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处理:1)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或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更正为: 注:1、表中的“职责分工”栏的名称可按实际情况自行修改和填写。2、此表后附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如职称证、注册证、B证、C证等。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并有5年或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并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2017年4月-7月份)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内容不变。 佛山市公安局项目办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