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横山区城区卫生清洁大队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横山区城区卫生清洁大队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XZC2017-HW-031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市横山区城区卫生清洁大队 地 址:横山区城区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 系 方 式:0912-7660889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住建局对面(中财)二楼 联系方式:0912-3645456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环卫设备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69.74万元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范围含环卫设备、设施);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保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八、招标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止;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住建局对面(中财集团)二楼;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住建局对面(中财)二楼。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丽丽、郭兆霞联系方式:0912-3645456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陕西榆林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账 号:2710014601201000015492行 号:402806000228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