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宝安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所申报的追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7152723
招标项目名称:追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服务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62082410追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服务采购(A包)项1详见采购文件62082515追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服务采购(B包)项1详见采购文件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7年07月26日 17:30 至2017年08月09日 09:15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 拒绝 或 撤销 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提供年检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7年08月05日 00: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 应标管理 项目答疑发布 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 宝安区政府采购网 ,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 上传投标文件 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 上传投标文件 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15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08月09日 09: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210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 宝安区政府采购网 ,用 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 查看开标一览表 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518101
咨询电话:0755-29993888 、27758326(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传真:0755-27758320
市注册咨询:0755-83938966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48155
市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4008301330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宝安区六区新安二路53号
项目联系人:肖丽萍
联系方式:0755- 27759122